枯萎证明和再开发计划
政府指导的城市重建过程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 ( PA Title 26 Chapter 2 )。 费城城市规划委员会 (PCPC) 与费城市区重建局合作,重新开发空地。
如果某个区域符合一个或多个标准,那么 PCPC 便会确定(“证实”)该区域已遭破坏,并制定一个重建区域计划来改善该区域的环境。 然后,重建局 (Redevelopment Authority) 负责落实重建区域计划中所建议的改进。 枯萎证明在 20 年后失效,但可以更新。
重建区计划根据城市政策指导公共土地的再开发。 它们被更新以反映公共计划和优先事项。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见
破坏证明和重建区域计划
和既往
1946 至 1990 年的费城城规划委员会报告。
州法律中规定的枯萎标准
最常用的标准是。
- 不安全、不卫生和不适当的条件。
- 经济上或社会上不理想的土地使用。
- 错误的街道和地段布局。
其他标准包括。
- 规划不充分。
- 土地覆盖率过高。
- 缺少适当的光线、空气和开放空间。
- 建筑物的设计和安排有缺陷。
城市更新
重新开发过程
重建过程有三个步骤。 在每个步骤中,都会举行公开会议。
1
创建法律资格
通过建立枯萎证明和重建区计划,确立城市重建的法律资格。
2
指定用途的财产
指定要收购或征用的财产,并在《城市更新计划》(也称为《重建建议》)中指定建议的用途和土地使用控制。
3
传递属性
通过重建协议将房产转让或合法转让给开发商。
其他行动
重新开发所涉及的其他行动可能包括。
- 购买或征用财产。
- 为居民或企业提供搬迁援助。
- 为发展做准备,使之成为可销售的场地。
- 营销、广告和要求发展建议。
- 审查项目设计,确保符合 Percent for Arts 计划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