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租户
租户 COVID-19 经济困难证明
对于因 COVID-19 造成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房租的租户,他们应向房东提供一份 租户 COVID-19 经济困难证明 。 通过行使相关的 EHPA 权利,租户可以:
- 暂时免缴滞纳金或拖欠租金的利息。
- 准备好拖欠租金的还款协议。
- 与他们的房东安排冥想环节,避免遭到驱逐,这是 驱逐分流计划 (Eviction Diversion Program) 的一部分 。
暂时免除滞纳金
在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期间,房东不得向因 COVID-19 而面临经济困难的租户收取滞纳金。
在这段时间内,房东还必须将任何已支付的滞纳金计入租户的租金账户中。
强制性还款协议
因 COVID-19 而面临经济困难的租户可与房东签订强制性还款协议。 这允许租户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多个月还款期内偿还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拖欠的租金。
对于房东
租户权利通知
房东应在采取任何驱逐措施前至少 30 天向住宅租户发出 《租户权利通知》 。 该通知不是终止租约或不续约的通知。
驱逐分流计划 (Eviction Diversion Program)
如果租户提交了 COVID-19 经济困难证明,房东必须联系 驱逐分流计划 (Eviction Diversion Program) 方,除非租户即将构成威胁。
作为该流程的一部分,将为租户指派一名住房咨询师。 然后,该名咨询师将安排房东和租户参与调解会议。 该会议的目标是达成一个迎合双方要求的协议,避免进入法庭诉讼流程。
在双方参与该计划之前,房东不得采取措施驱逐租户,除非该计划无法在 30 天内安排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