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登记处代表 宾夕法尼亚州税务局 负责遗产税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 须为每个拥有可能需要缴纳 PA 遗产税的财产的被继承人(即逝者)提交遗产税申报表。
应在被继承人去世之日起九个月内缴纳税款。 九个月后,应缴税款会产生利息和罚金。
谁负责提交申报表
通常情况下,由遗产的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提交申报表。 此个人代表须在表中说明他们所知道的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
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由接受被继承人财产的人提交申报表。 这些情况包括:
- 遗产没有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
- 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未提交申报表。
- 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未在申报表中列入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
费用
在大多数情况下,申报遗产税不会收取费用。 少数情况下,会产生额外的费用,如下所示:
- 杂项申报费 – 70 美元
- 死亡证明书费用 – 65 美元
- 补充申报费 – 25 美元
- 留置权解除费用 – 25 美元
如何报税
下载 REV-1500 表 – 宾夕法尼亚州遗产税申报表(被继承人为宾夕法尼亚州居民) 。 按照表格说明,计算您的应付款项。
您可能还需要 下载并填写其他表格 ,视情况而定。 您也可以在遗嘱登记处领取待填表格。
使用申报表计算税款。 如果您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三个月内缴税,则可获得总税款 5% 的折扣。 然后,支付应付总金额,抬头请写 "Register of Wills, Agent"。 您也可使用汇票支付。
遗嘱登记处不提供关于填写申报表或计算税款的建议。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律师或会计师。
您也可预约 宾夕法尼亚州税务局的遗产税办公室, (110 N. 8th St.), 以获取关于欠缴税款表格的填写帮助。
您可以选择现场申报,也可以通过邮件申报。 您需要提交两份填写完毕的申报表,附上您的应付款项。
如要现场递交表格,则您必须安排预约。 您可致电 (215) 686-2918,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ROW.ITax@phila.gov 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4:30 点。
遗产税部门
市政厅
177室
Philadelphia, PA 1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