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人在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则属于“无遗嘱者”。 在无遗嘱者去世时, 遗嘱登记处 将指定特定人员管理遗产。 通常,遗产管理人是逝者的配偶或子女。
要获得认可成为遗产管理人,您须向遗嘱登记处提交遗产管理授权书的申请。 您还需要支付遗产管理费。
要求
费用
费用取决于遗产的规模。 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 查看收费表 。
方式
您可致电 (215) 686-625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ProbateAppt@phila.gov 与我们联系。 我们的办公时间是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4 点。
市政厅
180室
Philadelphia, PA 19107
您需要携带:
- 死亡证明原件。
- 遗产估计价值。
- 在有效期内的现行身份证。
您还需要支付遗产管理费。 您可以使用 Visa、Mastercard、保付支票或汇票支付。
遗嘱登记处将帮助您完成文书工作,但他们不能提供法律建议。 如有需要,建议您可聘请一名律师为您提供建议、解答法律问题并帮助您完成此过程。
后续步骤
唯一的受益人通常可作为管理人。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各继承人必须达成一致意见,并决定:
- 弃权以选定唯一管理人; 或
- 作为共同管理人共同行动。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一个或所有继承人可以申请听证。 遗嘱登记处可以做出管理人指定决定,在需要时甚至可以选择独立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