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出售或再融资之前,产权公司往往需要解决未完成的水费留置权或判决问题。 这些预结算请求有时被称为水费清偿请求。 个人也可能希望与市政府解决他们未完成的水分留置权或判决问题。
这些类型的请求由水务部在法务部的协助下处理,包括:
- 未付水费余额和留置权
- 机构维修账单余额和留置权
- HELP 贷款余额
- 水务法规的执行判决
产权公司和个人可在水费留置权搜索网站上 查询未结清的水费留置权 。
如何提出水费结算(清偿)申请
必须通过填写 水费支付申请表 提交申请。 该表格应以可编辑的 PDF 格式填写,而不是用手填写。
填妥的表格应在房产结算至少 30 天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wateramountdue@phila.gov 。 请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房产地址。
水费结算申请并不能取代产权公司的留置权搜索。
必须为每个房产地址和账号单独发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