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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和身体健康

为无家可归者提供服务

如果您面临无家可归的情况,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帮助,比如:

  • 应急避难所安置或临时住房。
  • 在租金、入住费用和水电费方面获得经济帮助。
  • 调解、咨询和解决问题。
  • 滞留的旅客援助。

这些服务由 无家可归者服务办公室 (Office of Homeless Services) 的预防、分流和接纳 (PDI) 部门负责执行 。 援助以可用的资金为基础。

如何获得帮助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联系我们的接纳社会工作者和个案经理:

  1. 请拨打无家可归预防热线 (215) 686-7177。
  2. 参观市政府资助的无家可归者收容中心

社会工作者或个案经理将帮助您完成评估。由于工作量大,您可能要等上最多 72 小时才能得到答复。

所需文件

您必须能够提供以下文件:

  • 所有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和社会保障卡。
  • 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日期必须是在过去 30 天内。

文件的复印件也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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