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面临无家可归的情况,您可能有资格获得帮助,比如:
- 应急避难所安置或临时住房。
- 在租金、入住费用和水电费方面获得经济帮助。
- 调解、咨询和解决问题。
- 滞留的旅客援助。
这些服务由 无家可归者服务办公室 (Office of Homeless Services) 的预防、分流和接纳 (PDI) 部门负责执行 。 援助以可用的资金为基础。
如何获得帮助
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联系我们的接纳社会工作者和个案经理:
- 请拨打无家可归预防热线 (215) 686-7177。
- 参观市政府资助的无家可归者收容中心 。
社会工作者或个案经理将帮助您完成评估。由于工作量大,您可能要等上最多 72 小时才能得到答复。
所需文件
您必须能够提供以下文件:
- 所有家庭成员的出生证明和社会保障卡。
- 所有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日期必须是在过去 30 天内。
文件的复印件也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