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获准在无租约的情况下居住在某一房产,即被视为该房产的“住户”。 要以个人名义获得供水服务,您需要填写下面的住户水务客户申请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将其发送至水务收入局 (Water Revenue Bureau): wrb.contactintake@phila.gov 。
必须连同申请提交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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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权或潜在所有权的证据。 证据可包括以下文件:
- 填妥的完整申请表
或
- WRB 认为适当的宣誓书,其中申请人同意支付以其名义提供的公用事业服务费用,并做出符合规定的若干确认和证明。
或
- 遗产管理人文件和/或遗嘱执行授权书
或
- 律师出具的证明函 (Letter of Merit)
或
- 遗嘱执行人的证明。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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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尚未去世,则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 租赁协议
- 住宅单元的销售协议
- 租约
- 租金簿,
- 汇票收据或已兑现支票
- 申请人名下地址的其他公用事业账单
- 租金收据
- 或其他书面租赁证明,或业主同意占用房屋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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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颁发的有效带照片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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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包括由美国或州政府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明,如下所示:
- 驾驶执照,
- 宾夕法尼亚州的带照片身份证,
- 美国. 护照卡,
- 美国. 永久居民卡,
- 美国. 签证
- 美国. 国防部通用访问卡
- 可接受其他形式的个人身份证明,但须等待监管人审查
- 最近的水费账单或水表读数。 如果房产未设电表,则必须先安装电表才可批准申请。 请致电 (215) 685-3000 以安装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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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包括由美国或州政府签发的带照片身份证明,如下所示:
请致电 (215) 685-6300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wrbhelpdesk@phila.gov ,即可将水费单改为盲文或大号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