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记录要求
确保您的文件符合以下要求。
- 文档必须使用8.5英寸乘11英寸的白色纸张,并使用黑色墨水的10点字体打字。 文字只能单面打印。
- 文档边距:第一页的顶部必须有 3 英寸的边距。 左侧需要包含 “准备人” 和 “退回” 方名称、地址和电话号码。 第一页的其余部分必须有 1 英寸的边距。 所有其他页面的四面都必须有 1 英寸的边距。
- 该文件必须注明日期。
- 文档必须在 OR 和 EE 标题中键入所有各方的姓名。
- 该文件必须适用于费城的房产,并包含文件中提及的房产的界限描述和街道地址。
- 该文件必须有公证人的认可,并且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州、县、日期、出庭人员/公司高管、公证人签名和公证到期日期。 宾夕法尼亚州的公证人可以选择使用公证印章。 公证印章必须清晰易读。
- OR 标题中的姓名、签名和确认必须相同。
- 如果是公司、合伙企业或任何其他实体的转让,则必须由授权官员签署文件。
- 契约、抵押和转让必须有经过认证的受让人/抵押权人地址。
- 所陈述的考虑必须是全面和完整的。 数字金额必须与契约和抵押贷款的书面金额一致。
- 契约必须附上所有适用的房地产转让税(除非免税),并填写完整的费城房地产转让税证明和宾夕法尼亚州房地产转让税价值表。 您必须一式两份填写城市证书。
亲自或通过邮寄方式
将您要录制的文档带到记录部,或将其邮寄至:
市政厅,约翰·肯尼迪大
道 1400 号 111 室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19107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3:30
您必须预约亲自记录文件。 发送电子邮件至 appointments.records@phila.gov 进行日程安排。
如果您亲自录制文件,您将在柜台收到原始录制的文档。 如果您要录制三个或更多文档,则必须将它们放下来以便日后领取。
如果您将原始文件邮寄给我们,请附上加盖邮票的自填地址的信封以便退回。
在线
企业可以通过两家电子录音供应商之一在线提交文档:Simplifile 和 CSC eRecording。
成本
记录契约或其他文件的费用各不相同。 查看记录部的服务费。
如果你是契约上注明的人的幸存配偶,则可以免除部分记录费。
您可以免费录制和复制退伍文件。
付款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包括:
- 现金。
- 汇票。
- 借记卡或信用卡(VISA、万事达卡、Discover 卡和美国运通卡)。
- 商业或认证支票。
信用卡和借记卡需支付3.5%的便利费。 我们不接受个人支票。
所有费用和税款必须使用单独的支票支付。 检查应缴给 “宾夕法尼亚联邦” 的州税。 检查应付给 “费城市” 的城市税和记录费。
电子记录文件的付款是通过称为自动清算所 (ACH) 的电子支付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