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请确保您提交的任何文件都符合费城的文件记录要求。
亲自或通过邮寄方式
将您要录制的文档带到记录部,或将其邮寄至:
档案部
市政厅,宾夕法尼亚州
费城约翰·肯尼迪大道
1400 号 111 室 19107
您必须预约亲自记录文件。 发送电子邮件至 appointments.records@phila.gov 进行日程安排。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4 点。您必须在下午 3:45 之前到达 111 室才能记录当天的文档。
如果您亲自录制文件,您将在柜台收到原始的录制文件。 如果您要录制三个或更多文档,则必须将它们放下来以便日后领取。
如果您将原始文件邮寄给我们,请附上加盖邮票的自填地址的信封以便退回。
在线
企业可以通过两家电子录音供应商之一在线提交文档:Simplifile 和 CSC eRecording。
成本
记录文件的费用取决于文件的类型。 您可以在记录部的费用表中找到完整的费用清单。
如果您是契约上注明的人的尚存配偶,则可以免除部分记录费。
您可以免费录制和复制退伍文件。
付款
您可以通过现金、汇票、企业或挂号支票付款。 我们不接受个人支票、信用卡或借记卡。
所有费用和税款必须使用单独的支票支付。 检查应缴给 “宾夕法尼亚联邦” 的州税。 检查应付给 “费城市” 的城市税和记录费。
电子记录文件的付款是通过称为自动清算所 (ACH) 的电子支付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