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被宾夕法尼亚州国务院任命为公证人后,你必须宣誓就职,并向记录部记录你的誓言、完成的保证金和委托。
您必须在被任命之日起 45 天内完成此操作。 否则,您的佣金将无效。
从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您可以在记录部登记/注册您的签名。 您不再需要在 Prothonotary 办公室登记/注册您的签名。
要求
您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 签订的保证书和誓言表
- 委托书
- 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你必须在证人面前签署保证书。 在两个地方签名:在宣誓下和在背书保证金的对面。 目击者在下面签名。
成本
记录公证佣金的费用由记录部的服务费支付。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包括:
- 现金。
- 汇票。
- 借记卡或信用卡(VISA、万事达卡、Discover 卡和美国运通卡)。
- 商业或认证支票。
信用卡和借记卡需支付3.5%的便利费。 我们不接受个人支票。 将支票和汇票支付给 “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