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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和自谋职业

记录公证佣金

在你被宾夕法尼亚州国务院任命为公证人后,你必须宣誓就职,并向记录部记录你的誓言、完成的保证金和委托。

您必须在被任命之日起 45 天内完成此操作。 否则,您的佣金将无效。

从 2024 年 9 月 1 日起,您可以在记录部登记/注册您的签名。 您不再需要在 Prothonotary 办公室登记/注册您的签名。

要求

您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 签订的保证书和誓言表
  • 委托书
  • 带照片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你必须在证人面前签署保证书。 在两个地方签名:在宣誓下和在背书保证金的对面。 目击者在下面签名。

成本

记录公证佣金的费用由记录部的服务费支付。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包括:

  • 现金。
  • 汇票。
  • 借记卡或信用卡(VISA、万事达卡、Discover 卡和美国运通卡)。
  • 商业或认证支票。

信用卡和借记卡需支付3.5%的便利费。 我们不接受个人支票。 将支票和汇票支付给 “费城市”。

怎么样

带上所需文件前往记录部。

市政厅,约翰·肯尼迪大
道 1400 号 111 室
宾夕法尼亚州费城 19107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 点至下午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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