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2009 年 1 月 1 日
最后更新时间:2024 年 11 月 8 日
费城市通过了一项政策,以遵守联邦2008年第3号法案,65 P.S. §§ 67. 101等。 ,通常被称为《知情权法》。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公众有权根据书面要求查阅和/或复制公共记录。
1。 定义
知情权法。 2008 年第 3 号法案,65 P.S. §§ 67.101 等
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至下午 5:00,但费城市、法律部总部或向其提交申请的办公室、部门、董事会或委员会关闭的日子除外。 就本公开记录政策而言,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市政府机构将关闭:
- 纽约市、法律部或特定的市政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委员会在 “仅限基本服务” 的基础上运作;
- 纽约市、法律部总部或特定的市政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委员会在正常工作时间关闭四个小时或更长时间;或
- 纽约市、法律部总部或特定的市政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委员会在正常工作时间的任何部分紧急关闭。
公开记录。 任何符合《知情权法》中规定的 “公共记录” 一般定义且不属于该法规定的任何例外情况的文件,因为定义和例外情况会不时修改,定义和例外情况由州、联邦和/或地方法院解释。
公开记录官。 根据知情权法,费城的官员或雇员正式指定负责接收、跟踪和回应信息请求。 费城市可以指定一名副或二级公开记录官员在公开记录官员缺席的情况下行事。
请求者。 根据知情权法要求提供记录的人。
公开记录办公室。 如《知情权法》第1310条所述,隶属于经济和社区发展部的国家办公室。 公开记录办公室应负责许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咨询意见;培训机构和公职人员;指派上诉官员审查决定;以及对知情权法允许的费用进行半年一次的审查。
2。 公开记录官员
请参阅下文,了解每个市政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委员会的公开记录官员。 如果未列出公开记录官员,请将请求提交给城市法律部(市律师办公室)的公开记录官员。 请注明该请求向哪个市政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委员会寻求记录。 请注意,一些独立选举产生的官员,包括地方检察官办公室,可能有自己单独和不同的政策。 您应访问他们各自的网站,以获取有关其办公室的信息,包括有关其各自公开记录官员的信息。
城市法律部无权代表费城地方检察官接受知情权请求。 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有单独的公开记录政策;该办公室的申请应直接向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公开记录干事提出。
导向请求:
- 市法律部在所有知情权问题上代表纽约市。 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请求必须直接提交给城市法律部的公开记录官员,并应注明该请求向哪个办公室、部门、董事会和/或委员会寻求记录。
- 费城警察局的@@ 音频/视频记录 — 费城警察局索取音频、视频或人体摄像机记录的请求必须按照 42 Pa.C.S.A. § 67A (3)(又名第 22 号法案)中的说明亲自或通过挂号邮件提出。 RTKL 不处理此类请求。 见 42 Pa.C.S.A. § 67A (2) (a);65 P.S. § 67.305、67.3101.1。 您可以使用此表格根据第 22 号法案提出申请。 根据该法案提出的请求应发送至:宾夕法尼亚州费城费城4W-72号费城公共服务大楼公开记录/知情权科的巴里·雅各布斯中尉,1913
0 年费城,4W-72。 - 公共安全报告:公共安全记录的副本可在RTK流程之外直接从记录部获得。 请根据您要查找的公共安全记录的类型,根据在线说明进行归档。 一般信息和具体报告申请表可在以下网址获得:https://www.phila.gov/services/crime-law-justice/get-a-copy-of-a-public-safety-report/
- 通过此流程获得的具体报告包括:
- 警务事件或违法行为报告
- 消防报告
- 紧急医疗服务 (EMS) 报告
- 警方记录检查
- 通过此流程获得的具体报告包括:
- 交通事故报告:您可以使用在线门户网站 https://crashreports.phila.gov/ 在线获取交通事故报告(也称为撞车报告)。
如果您不是在寻找公共安全报告,请将您的请求提交给相应的城市公开记录官员:3。 程序
知情权法规定,当每份非匿名的书面请求是亲自提出、通过邮件、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出时,费城都必须对此类请求采取行动。 知情权法不要求费城市政府根据口头请求采取行动,费城市应拒绝接受口头请求。 此外,知情权法不要求费城市政府根据匿名请求采取行动,费城将拒绝接受匿名请求。 最后,由于信息技术安全风险,费城市政府将不接受仅通过超链接提交所寻求记录的详细信息的请求,也不会在与法律部事先做出明确安排之前,将响应式记录上传到外部超链接(phila.gov以外)。
根据知情权法,州公开记录办公室已在其网站上创建并发布了一份标准的全州表格,费城必须接受该表格才能提出申请。 (https://www.openrecords.pa.gov/RTKL/Forms.cfm)。
自2012年2月1日起,费城市要求使用标准的全州范围表格提交知情权申请,并且根据知情权法,除非该请求是在全州标准表格上或与标准的全州表格一起提交的,否则不会将该请求视为书面请求。 自2012年2月1日起,费城市政府将任何未在全州标准表格上或与标准全州表格一起提交的请求视为不受知情权法约束的非正式请求。 [1] 如果申请者在提交了对相同(或相似)记录的非正式请求后,使用标准的全州表格或与标准全州表格一起提交申请,费城市将认为该非正式申请已被撤回。 费城市保留自行决定在发布记录之前根据知情权法要求提出书面请求的权利。 标准的全州范围表格的副本出现在本政策的末尾。
《知情权法》对书面请求的内容规定了各种规范。 要获得知情权法和费城公开记录政策规定的书面请求资格,申请必须是:
- 请联系相应的公开记录官员,
- 使用标准的全州表格或使用标准的全州表格提交,以及
- 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
- 请求者姓名;
- 请求者的联系信息(电子邮件地址或请求者的实际地址);以及
- 寻找、识别或描述的记录要足够具体,足以让费城市政府确定所要求的记录。
根据知情权法,费城市有责任真诚地努力确定所请求的记录是否为公共记录,并在提出请求时存在的情况下尽快作出回应;自相关公开记录官员收到请求之日起,这一时间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 法律规定,应在部门、董事会、办公室或委员会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供最终或临时答复。 如果在这五天内没有回复,则公开记录申请被视为被拒绝。
知情权法和费城市的政策规定,请求者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答复。 但是,《知情权法》确实向费城提供了具体的理由,可以援引这些理由来获得一次不超过30个日历日的延期。 如果第 30 个日历日是费城关闭的那一天,则截止日期将是下一个工作日。
如果申请延期,但在 30 天内未向申请者提供任何回应,则公开记录申请被视为被拒绝。 此外,如果费城市政府通知申请者它需要的延期时间超过最长30天,则除非申请者书面同意将延期至通知中规定的日期,否则该请求将被视为被拒绝。 如果请求者同意延期,则在通知中规定的日期之后的第二天,如果在该日期之前没有作出回应,则该请求应被视为被拒绝。
费城市政府对请求的最终答复将:
- 批准请求;
- 拒绝请求;
- 部分批准请求,部分拒绝请求;或
- 根据知情权法和/或其他适用的联邦、州和地方法律,批准请求并编辑所提供的部分信息。
4。 对被拒绝的请求提出上诉
如果访问/存取记录的请求被拒绝(全部或部分)或被视为被拒绝,则请求者可以在费城市政府发出拒绝通知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提出上诉,具体如下:
刑事调查记录以外的记录
与请求提供刑事调查记录以外的记录有关的拒绝上诉必须直接向宾夕法尼亚州公开记录办公室提出:
宾夕法尼亚州联邦公开记录
办公室宾夕法尼亚州
哈里斯堡 16 号市场街
333 号 1710 1刑事调查记录
与刑事调查记录请求有关的拒绝上诉,必须在费城市政府拒绝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费城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提出。 向费城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提出的上诉应直接发送至以下地址:地方检察官办公室,民事诉讼股,公开记录上诉官员,宾夕法尼亚州费城南宾夕法尼亚广场三号19107-3499。
适用于所有行政上诉
除非申请人另有同意,否则上诉官员应做出最终裁决,并在收到上诉后的30天内将其邮寄给申请人和费城市。 如果上诉官员未能在30天内作出裁决,则上诉被视为被驳回。
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可以举行听证会。 上诉干事的裁决应为最终命令。 上诉官员应向申请人和费城市政府提供书面解释该决定的理由。
在上诉官员最终裁决邮寄之日起30天内,请求者或费城市政府可以根据法院规则的要求向费城普通辩诉法院提交复审申请或其他文件。
6。 费用和收费
州公开记录办公室已经确定并公布了重复记录的费用。 费城将按照州公开记录办公室的规定收取费用。
根据知情权法,如果费城市因遵守请求而产生费用,则保留收取额外费用的权利;此类额外费用在收取时必须合理。 这包括但不限于增强电子访问/存取和经认证的文件副本的费用。
7。 书面政策法规
费城市和每位公开记录官员应保留自由裁量权和权力,以通过与《知情权法》一致的任何其他书面政策,以及他们认为必要或谨慎且符合知情权法的不时修订的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