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废物处理申请和法规 公共卫生部监测费城公共场所所有传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 该部门还记录了费城所有医疗机构的传染性废物储存和处置计划,包括: 医院。 诊所。 私人执业。 血库。 实验室。 其他医疗机构。 费城的所有公共机构和医疗机构都必须制定处置传染性废物的计划。 姓名 描述 已发布 格式 医院、医疗机构和实验室传染性废物处置条例 PDF 医疗机构必须如何处理传染性废物的法规。 1984年11月24日 PDF 医疗机构处理传染性废物的申请 PDF 申请医疗机构处理传染性废物。 2024年3月27日 PDF 关于要求的信函 PDF 公共卫生部将寄给医疗机构的一封信的样本,通知他们遵守规定。 2024年7月22日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