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
宾夕法尼亚州公职人员和雇员道德法案
《宾夕法尼亚州公职人员和雇员道德法》(“州道德法”)适用于州和市公职人员、公职人员以及公职或就业的候选人和被提名人。 该法由州道德委员会管理和执行。
《州道德法》规定了雇员的道德准则。 《国家道德法》的主要条款涉及:
- 披露私人财务利益。
- 识别利益冲突。
- 接受酬金。
- 招揽或接受不当影响。
- 从事政府后就业。
- 签订违禁合同。
- 避免投票冲突。
《费城地方自治宪章》:第10条
费城守则:城市道德守则
费城法典:非竞争性投标合同;经济援助
《费城法典》第17-1400章被称为纽约市的 “Pay to Play” 法,适用于专业服务承包商、经济援助接受者或最具价值合同的主要承包商或分包商,但有限的例外情况除外。
该法律消除了纽约市专业服务合同和经济援助授予中真正和感知的偏袒行为,从而增强了纽约市合同程序的完整性和透明度。 需要资格限制、归因规则和强制披露要求。
市长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是市长对行政部门雇员和其他实体(例如董事会、委员会、工作组)的指令。 在某些情况下,例如接受礼物,行政命令可能比非执行分支机构雇员的规定更为严格。
第10-16号行政命令:市政府官员和雇员接受礼物
该命令禁止市政府官员和雇员接受来自特定来源的金钱或某些礼物。 主要条款包括:
- 定义 “违禁来源”。
- 列出该规则的有限例外情况。
- 制定退还违禁礼物的程序。
- 概述对提供违禁礼物的制裁措施。
- 监管市政府雇员之间的礼物。
- 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