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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 COVID-19 的税收指导

此页面包含旨在在 COVID-19 疫情期间为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士提供帮助的信息和文件。 截至2024年12月,只有工资税指导文件仍然有效。 此页面上的所有其他文档都已失效。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们

费城市更新了某些(但不是全部)税种的申报和缴纳规则。 本页上的文件为纳税人和税务专业人员提供了指导,帮助纽约市适应 COVID-19 冠状病毒疫情造成的干扰。 如果您在下方找不到针对特定税种的指导,则说明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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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和自来水客户可以前往我们的三个步入式中心之一缴纳税款、账单和其他费用。 无需预约。

如需账户方面的帮助或设置付款协议,请致电:

  • (215) 686-6442 关于财产税
  • (215) 686-6600 关于所有其他税收
  • (215) 685-6300 关于你的供水服务或账单。

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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