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委员会向纽约市雇员、官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有关道德的非正式建议。 本页包含对有关遵守公共诚信法的问题的精选答案。
详细了解如何向道德委员会寻求建议。
竞选资金
个人能否在2021年12月30日向市公职候选人缴纳3,100美元,并在三天后再向同一候选人缴纳3,100美元?
是的。 纽约市的《竞选财务法》将候选人的个人捐款限制在每个日历年3,100美元以内。 因此,申请人询问的供款是允许的,尽管它们间隔只有三天,因为它们是在不同的日历年进行的。
市民选公职的候选人能否利用他们以前在另一场竞选中使用的政治委员会来支持他们竞选不同的市民选职位?
是的。 而且,上次选举中未使用的资金可以用于新的选举。 例如,现任市议员可以利用他们以前竞选市议会议员的候选人政治委员会来竞选市长,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可以在新的市长竞选活动中使用上次议员选举中未使用的资金。 但是,与任何候选人一样,他们必须注意遵守董事会第1号条例中关于候选人资格前超额缴款的规定。
如果市公职候选人除了指定的候选人委员会之外还有一个政治委员会,那么该其他委员会能否向候选人的候选人委员会捐款?
是的,但须遵守12,600美元的年度供款限额。 除了《竞选财务法》中具体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候选人不能利用其他委员会来支付与他们所参加的城市选举有关的支出。
作为候选人名单竞选民选公职的两位候选人能否在竞选财务报告中分摊开支?
一般来说,是的。 但是,这种分割支出将是每个候选人向另一位候选人提供的实物捐助,这些交易将受到捐款限额的限制。 每位受援候选人还需要将其作为实物捐助报告。 每位候选人还需要在报告的支出部分披露其在支出中所占份额,并需要准确说明这些支出。
就纽约市竞选财务规则而言,个人何时会成为市民选公职的候选人?
根据《城市竞选财务规则》,个人在以下情况下成为候选人:(i)提交提名文件或市民选公职请愿书,或(ii)公开宣布竞选市民选公职。 董事会此前曾建议,除非个人明确公开声明其正在寻求民选职位,否则他们不会 “公开宣布其候选人资格”。 个人正在考虑或探索竞选公职的公开声明不构成公开声明。
如果个人在国务院注册政治委员会并授权该委员会代表他们接受捐款,那么根据纽约市《竞选财务法》,该人是否是 “候选人”?
不是。 根据纽约市的《竞选财务法》,除非一个人公开宣布竞选市公职或提交要投票/选票的文件,否则他们不会成为 “候选人”。 根据州法律,授权政治委员会代表他们接受捐款将使一个人成为 “候选人”,但根据纽约市《竞选财务法》,则不是 “候选人”。
根据纽约市《竞选财务法》,合伙企业的缴款限额是多少?合伙企业是否为纽约市起作用有关系吗?
根据纽约市的《竞选财务法》,合伙企业向候选人的捐款限额为每个日历年12,600美元。 无论合伙企业是否与纽约市有业务往来,这都是上限。 但是,重要的是,如果合伙企业寻求或与纽约市签订合同,则必须遵守《费城法典》第17-1400章规定的额外披露要求和归属规则。
有人将如何成立政治委员会,该政治委员会将是什么类型的实体,以及这样的委员会必须在哪里以及如何提交竞选财务报告?
任何想成立政治委员会的人都可以向市专员或国务院提交政治委员会注册声明。 通过这样做,委员会将成为一个非法人协会。 政治委员会必须向董事会提交其支出以影响城市选举的任何报告周期。 政治委员会必须就其支出仅与城市竞选有关的任何报告周期向市专员申报,也必须向国务院申报与州选举相关的支出的任何周期。 向董事会提交的所有文件都必须通过纽约市的申报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 向专员提交的文件可以通过纽约市的申报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也可以以纸质形式提交。 向国务院提交的文件可以通过州申报系统以电子方式提交,也可以以纸质形式提交。
纽约市的竞选财务缴款限额是否适用于向选区政治委员会缴款?
不是。 纽约市的缴款限额仅适用于向纽约市候选人缴款。 它们不适用于向选区委员会缴款。 但是,重要的是,如果捐赠者通过选区委员会将竞选捐款转交给纽约市候选人,则向候选人提供的金额将计入选区委员会和原始捐赠者的限额。
对于无意中接受了公司违禁捐款的竞选活动,正确的程序是什么?
资金需要立即退还。 就竞选财务报告而言,应将违禁资金列为 “捐款”,报告其收到日期。 然后,在退还资金后,应将资金列为 “支出”,报告退还日期,并注明这些资金是违禁的公司捐款的退款。
如果已注册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发现非纽约市候选人以前未公开的非纽约市选举捐款,是否必须修改其城市竞选财务报告?
是的。 如果 PAC 被要求向董事会提交竞选财务报告,则它必须准确披露适用时间段内所有必需的交易。 因此,如果PAC在提交报告后发现错误,则应提交修改后的报告以确保报告的准确性。
如果 PAC 或个人为候选人举办筹款活动,第三方参与者的捐款是否归因于主持人?
不是。 就纽约市《竞选财务法》而言,如果个人直接向候选人缴款,则即使捐款是在其他个人或实体主办的活动中缴纳的,也应归因于该个人。 重要的是,《守则》第17-1400条关于非竞争性投标合同的结果可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纽约市的竞选财务法,如果候选人在一个组织的活动上发表讲话,而该组织后来支持了该候选人,那么该组织随后的任何支出是否被视为协调开支?
根据董事会第1号条例第1.35段,支出不会仅仅因为支出实体邀请候选人在该实体的成员、雇员或股东面前露面或支持候选人而被视为协调支出。
但是,如果在任何时候,包括在活动期间,该实体告诉候选人其支出计划是什么,或者询问候选人哪种支出会有所帮助,或者进行类似的讨论,就会出现协调问题。
如果竞选活动邀请个人向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然后该委员会花钱支持候选人,那么该委员会的支出是否会被视为与竞选活动相协调?
根据第1.33 (d) 条,如果竞选活动为某人筹集资金或将资金用于支持该竞选活动,则如果招标或指示是在支出试图影响的选举前12个月内进行的,则该支出被视为协调开支。
谁必须向自己的候选人委员会报告纽约市候选人的贷款,以及必须如何披露?
贷款必须披露(1)候选人的支出,(2)既是候选人委员会收到的缴款,又是未偿债务。 在全额偿还(或免除)之前,委员会必须继续将未偿债务披露为未偿债务。 如果贷款是在24小时报告期内收到的,则委员会还必须在24小时报告中将其作为收到的捐款披露。 请注意,只要候选人使用个人财务资源向自己的候选人委员会提供贷款,就不受缴款限额的约束。
为宾夕法尼亚州州长竞选活动做出贡献但没有支出影响市选的 PAC 是否需要向道德委员会提交竞选财务报告?
不是。 PAC 通常只有在支出影响城市选举时才向董事会申报。 但是,PAC可能需要向国务院或市专员申报。
在个人宣布竞选市公职之前,他们的政治委员会如何使用超过缴款限额的捐款?
在宣布候选人资格之前,委员会可以用手头的现金购买任何它喜欢的东西。 但是,如果委员会使用多余的候选人资格前缴款作为预付款,那将影响委员会在宣布候选人资格后必须从其支票账户中扣除的金额。 预付款是对委员会/竞选活动在宣布候选人资格后使用或将要使用的任何东西的付款。
竞选活动需要从其支票账户中扣除的确切金额将取决于完整的账目。 实际上,如果委员会/竞选活动想在宣布后使用某些东西,则不应使用多余的候选人资格前缴款来支付费用。
纽约市候选人委员会能否接受来自(1)宾夕法尼亚州以外或(2)美国以外的捐助者的捐款?
纽约市的《竞选财务法》和《州选举法》都没有根据捐赠者的所在地限制捐款。 同样的捐款限额和报告要求适用于纽约市候选人委员会,无论捐赠者身在何处。 但是,据我们了解,联邦法律禁止外国人缴款,但允许居住在国外的美国公民缴款。
纽约市候选人委员会可以接受非营利组织的捐款吗?
不是。 《州选举法》禁止公司和非法人协会捐款。 这不仅包括营利性实体,还包括非营利组织,例如501(c)(3)和501(c)(4)非营利组织。
还有哪些额外的申报要求适用于向纽约市候选人委员会捐款的州外 PAC?
为城市竞选活动捐款(或为影响有保障的选举而支付任何其他支出)的州外PAC必须向道德委员会和市专员提交竞选财务报告。 这些报告必须包括所有竞选财务活动,而不仅仅是与市选举有关的活动,尽管《州选举法》允许一次性报告非宾夕法尼亚州的支出。
如果独立支出委员会支付公允市场价值,则该委员会能否购买竞选活动拥有的视频片段?
不是。 重新出版宣传活动编写的宣传或材料,包括录像片段,均为实物捐助。 如果通信或材料来自竞选活动或征得其同意,则此类支出即为竞选活动收到的捐款。 除非适用理事会第1号条例第1.34(c)段的例外情况,否则重新发布从活动中获得的视频片段或从活动授权发布该镜头的第三方获得的视频片段将是一种实物捐助。 即使委员会为这些镜头支付了市场价格,情况仍然如此。
PAC 能否与其认可的候选人协调招募志愿游说者?
是的。 但是,出于竞选资金的目的,政治委员会在这项活动上的支出(例如印刷招聘小册子或支付工作人员参加招聘活动的费用)将构成对竞选活动的实物捐助,并受捐款限额和披露要求的约束。
两家拥有相同个人所有者的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各缴纳12,600美元的政治捐款(对于限额翻倍的办公室,则为25,200美元)?
是的,只要每个有限责任公司都符合市和州法律的要求来缴纳政治捐款。 根据董事会第1号条例,只有在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合伙企业征税,并且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与其所有者或合伙人的个人财务截然不同且分开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才有资格获得更高的政治委员会和其他组织的缴款限额(如果加倍则为12,600美元或25,200美元)。 根据州法律,为竞选活动捐款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向收款人确认:(1)有限责任公司是出于联邦税收目的的合伙企业;(2)捐款不包含任何公司资金(例如来自合伙人或公司成员的资金)。 只要这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这些要求,每家有限责任公司最多可以向纽约市候选人委员会捐款12,600美元(如果加倍则为25,200美元)。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不能将资金从其个人账户转移到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在这些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企业之间转移资金以进行此类捐款。
前候选人的政治委员会会怎样? 委员会必须继续提交竞选财务报告吗?
候选人委员会(或任何其他政治委员会)每年必须至少提交第七周期年度报告,直到委员会终止。 根据州法律,只要委员会有资金或有债务,就不能终止该委员会。 它可以通过偿还债务、将剩余资金用于其他选举或将剩余资金退还给捐款人来清零账户。 如果委员会为影响选举而进行支出,则委员会还必须就其支出的任何周期向有关办公室提交竞选财务报告。 一旦委员会不再有任何剩余资金或债务,委员会可以将其下一份竞选财务报告作为终止报告提交。
多位候选人能否为竞选活动举办联合筹款活动并分配所得款项?
不是。 根据纽约市的《竞选财务法》,捐助者必须向特定的竞选活动捐款,而受款人竞选活动必须将这笔钱存入一个账户。 一旦资金存入竞选活动的支票账户,他们向另一个活动进行的任何转账都将受到捐款限额的约束。 例如,如果活动A为筹款活动筹集资金,则活动A最多只能将收益中的12,600美元捐给活动B。任何从A向B的资金转移都将是超额捐款。 如果捐助者想为活动A和活动B捐款,则应使用单独的支票或其他单独的付款来捐款。
利益冲突
纽约市雇员能否采取官方行动,影响在加入纽约市之前是其客户的人的经济利益?
是的。 市和州的利益冲突限制仅适用于当前的财务关系。 只要目前的财务关系不存在,就不会产生利益冲突。 因此,不禁止纽约市雇员采取可能影响前客户的官方行动。
纽约市雇员能否使用其城市头衔为向非营利组织提供服务的公司提供无薪背书,而该公司的员工是该非营利组织的无薪官员?
不是。 由于纽约市雇员没有得到非营利组织或公司的报酬,纽约市的《道德守则》不会禁止他们这样做。 但是,《州道德法》将禁止雇员使用其城市头衔进行此类认可。
市政府雇员能否就涉及教会和雇员市政部门的项目向教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是的,但有一些限制。 只要纽约市雇员没有得到教会的报酬,也不是官员或董事,那么根据市法律或州法律,就不会存在利益冲突。 但是,纽约市雇员不能代表教会参与与纽约市的任何互动,例如参加非公开会议或在听证会上代表教会作证。 此外,纽约市雇员不能与教会共享通过纽约市工作获得的机密信息。
作为工作的一部分,将合同授予咨询公司的纽约市雇员能否从纽约市的工作中退休并根据同一份合同工作?
不,至少要等到他们退休两年后才会如此。 《费城法典》第20-607(3)条规定,纽约市雇员在从市政府离职后两年内在纽约市工作期间采取的任何官方行动中不得获得经济利益。 从员工授予的合同中获得报酬将构成在先前的官方行动中获得经济利益。
如果市顾问委员会的成员也是地方政府机构的雇员,那么如果该行动会影响地方政府当局客户的经济利益,纽约市的《利益冲突规则》会禁止他们通过在顾问委员会的职位采取官方行动吗?
不是。 纽约市的利益冲突规则不适用于影响政府实体的行动。 此外,与雇员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不同,政府实体的客户不会影响政府实体雇员的经济利益。
纽约市雇员可以在费城普通诉法院/强制性仲裁计划中担任带薪仲裁员吗?
是的。 但是,如果纽约市是当事方或事情涉及纽约市的交易,则纽约市雇员不得在仲裁小组任职。 此外,该雇员将被禁止在纽约市的工作中采取任何会影响他们参与的仲裁中任何一方经济利益的官方行动。 最后,纽约市雇员只能在下班时间在仲裁小组任职,不能为此目的使用任何纽约市资源。
财务披露
当选的市政府官员必须同时提交市和州的财务利息表吗?
是的。 纽约市的《道德守则》要求所有市民选官员(市长、市议会议员、市主计长、地方检察官、市专员和州长)提交年度财务利益申报表。 《州道德法》要求这些市民选官员提交类似但不同的年度财务利益申报表。
提交纽约市财务利息表的纽约市雇员必须如何报告多个租户的租金收入?
申报人有两个选项。 首先是单独列出申报人从中获得的租金超过500美元的每位租户。 申报人还需要列出每位支付超过5,000美元租金的租户支付的金额。 第二种选择是在 “个人” 字段中列出 “五处出租物业”,并列出前一年所有五个收入来源的总金额。
在纽约市财务利息表上披露租金收入时,申报人是否必须披露实际收到的租金或此类租金减去抵押贷款和其他与出租物业相关的财产费用?
申报人必须披露全部租金。 与其他形式的收入一样,申报人必须披露总金额,而不是净额。
如果城市申报人经历了企业的净亏损,但他们从该业务中获得的总收入超过500美元,那么他们是否还需要在城市财务利息表的 “收入来源” 部分列出该企业?
是的。 申报人必须披露总收入超过500美元的任何人。 申报人的企业净收入是否低于500美元并不重要。
申报人必须如何在市和州的财务利息报表上报告配偶抚养费、抚养费和子女抚养费?
就市和州的财务利息报表而言,申报人获得的配偶抚养费、抚养费和子女抚养费被视为收入,因此,如果收到的金额超过申报门槛,则必须申报。 尽管如此,申报人无需披露法院下令支付的任何款项,因为州道德委员会会认为这些款项属于 “政府规定的付款或福利” 的法定例外情况。
第20-610条是否要求纽约市申报人披露在报告年度内收到的礼物,但在礼物离开纽约市服务局之后?
是的。 申报人必须披露报告年度内收到的任何价值超过200美元的礼物的来源、价值和情况。 这适用于整个报告年度,即使捐赠是在申报人不再是市政官员或雇员之后收到的。
如果员工在 2021 年 1 月离职,他们必须提交哪些财务披露表?
根据《州道德法》或《城市道德守则》必须提交经济利益报表的员工必须在2021年提交2020年的报表,并在2022年提交2021年的报表。
如果官员将门票交给选民,民选官员是否需要在年度城市财务利息声明中披露该活动获得的免费门票?
不,只要他们向选民(但不向家庭成员或竞选人员)提供此类门票,民选官员就无需在财务利息表的礼物部分披露这些门票。
政府计划下的学生贷款豁免是否算作市或州财务利息表上的应申报收入?
不是。 虽然私人贷款机构免除的贷款必须在市和州的财务利息表上作为收入申报,但市和州法律都没有将政府规定的计划(例如公共服务贷款豁免)下的贷款豁免视为收入。
纽约市新雇员必须在其市和州财务利益申报表上报告前雇主的收入吗?
是的。 申报人必须披露上一个日历年度超过申报门槛的所有收入来源,无论申报人是在该年的部分时间、全部工作还是不在纽约市工作。 这意味着,如果超过申报门槛,2022年申报的纽约市新雇员将把任何以前的雇主列为当年的收入来源。
礼物和小费
纽约市雇员能否接受由寻求他们采取官方行动的人组织的商务会议的一部分提供的膳食?
是的。 《城市法典》第 20-604 (3) (f) 条允许市政府雇员接受普通会议过程中提供的食物和饮料,前提是这些食物和饮料是在现场提供给所有参与者的。
市政府员工能否向与员工及其市政部门互动的企业组织的玩具募捐活动捐款?
是的。 纽约市的《道德守则》限制向市政府官员或雇员赠送礼物。 在这里,纽约市雇员是在赠送而不是接受礼物。 因此,即使有关企业是员工的受限来源,该限制也不适用于员工向企业赠送的礼物。
纽约市雇员免费参加有益于纽约市且与其公务相关的活动的例外情况是否允许员工接受多张门票以便他们可以带客人?
一般来说,不是。 《守则》第20-604(3)(k)条中的例外情况适用于 “使纽约市受益且 [与] 官员或雇员的公务或专业知识合理相关” 的礼物。 如果 (1) 纽约市雇员作为市政府代表的出勤使纽约市受益,以及 (2) 他们获得事先批准,则可以接受此例外情况下的罚单。 这不允许他们接受第二张门票,因为如果没有异常情况,客人的出席不会给纽约市带来好处。
市政府员工及其家人能否参与一项COVID疫苗接种计划,该计划向参与者提供礼品卡,其中礼品卡的来源是一家与纽约市签订合同的私营公司?
是的,但不允许作为纽约市工作的一部分与公司互动的市政官员或员工接受礼品卡。 但是,《道德守则》不会阻止此类市政官员或雇员的家庭成员接受礼品卡。
市政府员工能否参加由私人团体赞助和资助并由纽约市推广的COVID疫苗抽奖活动?
是的,除非纽约市雇员作为纽约市职责的一部分与抽奖活动的资助者互动。 但是,市长关于礼物的行政命令可能会禁止员工接受抽奖活动的奖品,除非他们获得首席诚信官的豁免。
市政府雇员能否接受 “礼物” 或 “酬金” 以换取专业服务,但他们作为市政府雇员向第三方提供的服务除外?
是的。 纽约市雇员为换取他们提供的独立专业服务而获得的任何报酬都不是 “礼物” 或 “酬金”,即使双方指定了这种报酬。 因此,员工可以接受它们作为对他们提供的独立服务的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纽约市雇员仍受其他道德规则的约束,例如利息冲突限制、代表限制和外部就业规则。
市政府可以收集玩具捐赠给非营利组织吗?
是的。 通常,只要市政府员工不保留任何捐款供个人使用,他们就可以在不违反道德规则的情况下收集物品捐赠给非营利组织。 但是,如果组织筹款的纽约市雇员或其近亲与非营利组织有联系,例如是雇员或董事会成员,则可能会产生利益冲突。
城市合约的利息 — 10-102
其他
费城道德委员会成员的道德规则和要求是什么?
道德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一般道德规则和要求,这些规则和要求
适用于行使重要
政府权力的市议会或委员会的所有成员,例如对利益冲突规则和政治活动的限制。 但是,该
章程对道德委员会成员施加了其他规定,例如
要求他们必须是纽约市的居民或主要营业地点在纽约市,并且必须已登记/已注册投票。 此外,董事会成员不得担任其他公职(纯粹的咨询职位除外),也不得向任何市公职候选人或任何现任市政民选官员捐款。 最后,他们在担任道德委员会成员后的两年内不得寻求民选市公职。
根据州法律设立的费城相关机构的雇员是否受纽约市道德规则的约束?
不是。 纽约市的道德规则不适用于根据州法律设立的当局的雇员,即使当局以某种方式设在费城或与费城有关联。 因此,例如,费城重建局、费城能源管理局和费城工业发展管理局的雇员不受该市道德规则的约束。 但是,此类雇员可能受到《州道德法》的约束。
政治活动
市议会雇员可以担任委员会成员吗?
是的。 市议会雇员可以担任委员会成员,竞选该职位,并分发提名请愿书。 但是,所有这些活动都必须在下班时间进行,不得使用城市资源或员工的城市头衔。 此外,《地方自治宪章》将禁止雇员参与与这些活动有关的任何筹款。
请假担任市雇员工会董事会成员的纽约市雇员能否同时担任政党的选区领袖?
是的。 尽管纽约市的政治活动限制通常禁止大多数纽约市雇员担任选区领导,但董事会第8号条例第8.1(h)段规定,这些限制不适用于 “休无薪假担任全职民选官员或市雇员工会指定工作人员代表” 的市政府雇员。
纽约市雇员能否在党派政治团体地方分会主办的活动中谈论他们的工作职责和责任?
不是。 《宪章》第10-107(4)条禁止市政府任命的官员和雇员 “参与任何政党、党派政治团体或政治竞选活动的管理或事务”。 这将包括在党派政治团体主办的活动上发表讲话,即使该员工的演讲内容不打算支持或反对该团体的政治目标。 还禁止城市雇员在值班、使用城市资源或使用其城市头衔或职位时参与政治活动。 当纽约市雇员被要求谈论他们在纽约市的职位和职责时,他们必然会以官方身份露面,并将使用自己的城市头衔和身份。
市咨询委员会能否为司法候选人举办公开论坛?
不是。 禁止顾问委员会和委员会的成员在使用其城市头衔、城市资源或其城市职位的权力时参与政治活动。 候选人宣传竞选活动的活动是政治活动。 因此,市政府官员不能以官方身份参与此类活动,也不能使用纽约市的资源来宣传或组织该活动。
纽约市的《政治活动规则》是否适用于非营利组织或社区组织顾问委员会职位的选举?
不是。 纽约市的《政治活动规则》仅适用于公职选举。 因此,纽约市雇员可以参加非营利组织或社区组织顾问委员会职位的选举。
纽约市雇员的配偶可以参与政治筹款吗?
是的。 市政府雇员的配偶可以参与政治筹款活动,但市政府雇员必须确保他们不参与此类活动。 例如,纽约市雇员必须确保其姓名不会出现在与配偶政治筹款有关的任何信件或宣传材料上。
市议会雇员能否协助 PAC 提交竞选财务报告以换取报酬?
是的。 该市《地方自治宪章》中规定的政治活动限制将允许市议会雇员协助PAC准备竞选财务报告。 但是,《道德守则》第20-602条将禁止员工代表委员会向道德委员会或市专员提交报告,因为与这些办公室的互动将构成禁止在涉及纽约市的交易中代表他人。
纽约市雇员可以为司法候选人分发提名申请吗?
视情况而定。 章程第10-107(4)条禁止除市议会雇员以外的所有纽约市雇员散发地方公职候选人的提名申请。 这包括费城普通辩诉法院和市法院。 但是,市雇员可以散发非本地公职(例如联邦法院或宾夕法尼亚州最高法院)候选人的提名申请,但如果他们是警察局、道德委员会或市长办公室、州长或地方检察官办公室的雇员,则不可以散发提名申请。 即使允许分发请愿书,纽约市雇员也不得在执行城市任务、使用城市资源或在城市财产上进行此类活动。
在行使重要政府权力的市议会任职的人可以竞选司法职位吗?
不是。 《地方自治宪章》第10-107(5)条要求此类市政官员在寻求公选职位(包括司法职位选举)之前辞职。 此外,《宪章》第10-107(4)条禁止此类市政官员作为候选人参与此类选举。
行使重要政府权力的市议会议员能否担任竞选美国参议院候选人的东道委员会成员?
不是。 行使重要政府权力的市议会成员不得担任政党官员,也不得参与政治竞选活动的管理。 即使政治竞选活动涉及联邦非地方选举,该禁令也适用于这些董事会成员。 此外,禁止此类市政官员参与政治筹款。
哪些政治活动规则适用于临时指派协助市政专员的市政雇员?
除了通常根据个人通常工作的办公室适用的规则外,临时被指派协助市专员的雇员不得在 (1) 选举日前的任何日历日履行与选举相关的职责;(2) 选举日之前的十个日历日;(3) 如果任务延续到选举日之后,则所有日历日一直持续到选举日的最后一天;(3) 如果任务延续到选举日之后,则所有日历日一直持续到选举日的最后一天他们履行与选举有关的职责。
纽约市的政治活动规则是否适用于市政府官员和雇员的配偶?
不是。 《宪章》中规定并在第8号条例中解释的政治活动规则仅限制市政府官员和雇员的政治活动。 如果纽约市雇员的配偶从事禁止雇员参加的政治活动,例如募集政治捐款,则该雇员必须确保他们不参与配偶的工作。
市议会雇员可以担任 SuperPac 的董事会成员吗?
不是。 根据纽约市的《政治活动规则》,允许市议会雇员参与民选公职的竞选活动,并担任党派政治团体的官员。 但是,《宪章》第10-107(3)条仍然禁止他们在募集、筹集或接受用于任何政治目的的捐款方面发挥任何作用。 因此,尽管从理论上讲,市议会雇员可以参与决定如何使用SuperPac筹集的资金,但实际上,如果不在政治筹款中扮演 “任何角色”,他们就无法担任SuperPac的董事会成员。 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此前曾在董事会2020-001号意见中认为,民选官员可以在联邦PAC的顾问委员会任职,并在某些限制范围内参与筹款。 但是,该持股权不会延伸到纽约市雇员。
离职后
纽约市雇员能否继续协助纽约市雇用将在他们离开市政府办公室后填补其以前的纽约市职位的人?
是的。 《守则》第20-603条禁止前纽约市雇员协助他人处理他们在纽约市任职期间参与的事项。 但是,只要前纽约市雇员提供的援助不是代表他们的新雇主,他们就是在援助纽约市,而不是 “另一个人”。 此外,在 2022-005号意见(PDF)中,董事会认为,第20-603条中使用的 “个人” 一词不包括政府实体。 因此,《守则》第 20-603 节将不适用。
《守则》第20-603条中的离职后限制是否允许前纽约市雇员在其前市政部就该前雇员在纽约市工作期间参与的事项举行的听证会上发表个人观点?
是的。 《守则》第20-603条仅禁止前雇员协助 “他人” 进行涉及纽约市的交易,前提是该前纽约市雇员在纽约市服务或工作期间参与了该交易。 因此,只要纽约市前雇员没有就有关问题向任何其他人提供援助,他们就可以出席听证会并就此事发言,尽管这涉及他们在纽约市工作期间参与的交易。
纽约市实习生是否受该州的离职后一年规定的约束? (禁止他们在前政府机构面前代表某人领取报酬,为期一年)
这取决于实习生是否是《州道德法》所定义的 “公共雇员”。 这种地位是通过检查客观来源来确定实习生作为纽约市实习生有权做的事情来确定的。
陈述
纽约市雇员可以在费城普通辩诉法院和市法院代表刑事被告吗?
如果该案是由费城地方检察官起诉的,则不是。 《守则》第20-602(1)(a)条禁止纽约市雇员在任何涉及纽约市的交易中代表他人担任律师,无论是有偿还是无薪。 涉及纽约市的交易包括任何特定事项(1)是或将要成为纽约市诉讼的主题,(2)纽约市作为当事方的特定事项,或(3)纽约市拥有所有权权益的特定事项。 无论是通过地方检察官办公室、警长办公室、缓刑和假释部还是监狱系统,地方检察官提起的刑事起诉都是市政府诉讼的主题。 这也是纽约市拥有专有权益的问题。 因此,《守则》第20-602(1)(a)条禁止市政官员或雇员在此类案件中代表被告。
市议会的前成员可以在该委员会面前代表客户吗?
《州道德法》将禁止这位前董事会成员在董事会中代表任何人争取报酬,直到他们辞职一年后。 值得注意的是,州道德委员会将 “陈述” 解释为不仅包括代表客户亲自出庭,还包括提交带有前董事会成员姓名的信件或其他文件,尽管前董事会成员可以协助准备此类文件。
此外,纽约市的《道德守则》将永久禁止这位前董事会成员协助他人处理在担任董事会成员期间提交的任何具体事务。
纽约市雇员是否可以要求支付纽约市政府因员工在加入纽约市之前所做的工作而欠他们的费用?
是的。 根据《守则》第20-602条,纽约市雇员可以在涉及纽约市的交易中为自己辩护,前提是该事项不受其官方责任的约束,并且他们以前没有作为纽约市雇员参与此事。 因此,只要员工只代表自己而不是其他人,例如律师事务所,他们就可以与纽约市进行互动,寻求偿还所欠款项。
纽约市雇员能否回应纽约市发布的有关市政府预算的调查,并就城市资金的优先顺序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的。 即使市政府雇员的答复表达了对自己市政府部门或机构的预算的看法,他们也可以对此类调查做出回应。
城市雇员能成为街区队长吗? 在这个职位上,他们能否在城市许可证申请过程中收集居民的签名?
是的,城市雇员可以成为大队长,但他们必须遵守《道德守则》的利益冲突和代表规则。 例如,担任大队长的纽约市雇员可能会收集提交例行许可证申请所需的签名,因为该员工没有与任何政府实体互动,也没有以律师或代理人的身份代表任何人。 相比之下,代表街区居民出庭对拒发许可证提出上诉将被禁止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