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为雇用退伍军人的企业提供税收抵免。
资格
对于每个受雇于该企业超过 6 个月的时间的符合条件的雇员*,企业都将获得税收抵免。 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在就业期间可获得总共 36 个月的税收抵免,无论雇员是全职还是兼职。
企业对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 全职 雇员可获得的税收抵免金额为 :
- 5,000 美元乘以该雇员受雇于该企业的纳税年度的百分比。
- 所有纳税年度的总金额不得超过 15,000 美元。
企业对任何一个符合条件的 兼职 雇员可获得的税收抵免金额为 :
- 2,500 美元乘以该雇员受雇于该企业的纳税年度的百分比。
- 所有纳税年度的总金额不得超过 7,500 美元。
每个雇员有一项城市税收抵免
在以下情况下,企业没有资格为雇员获得退伍军人税收抵免:
- 该企业已经根据“新创造就业机会税收抵免计划”为同一雇员获得了税收抵免;或
- 该企业已经根据 费城 重返社会计划 (PREP) 为同一雇员获得了税收抵免) .
您可以在 BIRT 条例的第 508 节中找到对“雇佣武装部队退伍军人抵免”的完整描述,包括对合格退伍军人的定义。
使用抵免
税收抵免适用于参与该计划的企业的营业收入税 (BIRT) 责任。 任何未使用的抵免可以从符合条件的雇员被雇用之日起结转三年。
申请抵免
可通过本页面的资源链接获得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