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税务问题在《费城法典》或 税务局 的法规中没有得到充分的解决,您可以要求进行技术(私人信件)裁定。 私人信件裁决是由税务局 (Department of Revenue) 的技术人员和 法务部 (Law Department) 联合发布的 . 如果您的请求被接受,税务局的技术人员和法务部 (Law Department)将根据相关的税收法规、法律和政策来评估您的税务情况。 一旦税务局和法务部确定了对您的情况的适当处理,他们将向您发送一份裁决书,以具体回答您的税务问题。
税务局 (Department of Revenue)和法务部没有义务应纳税人的要求发布私人信件裁决。
申请私人信件裁决
私人信件裁决的请求应尽可能详细。 首先,必须披露寻求裁决的纳税人的身份。 这两个部门不会为未披露的纳税人发布裁决。
裁决请求应始终提供需要由税务局回答的具体问题。 纳税人还必须提供一套详细的文件,说明该情况或交易的所有事实和情况。 无论是已经发生的事件还是正在考虑的事件均如此。
该请求还必须包括任何适用的联邦、州或地方税收法规,这些法规制约着纳税人所属情况下的事实或交易。 如果纳税人认为费城应采取特定的税收立场,纳税人应提供该立场的理由。
私人信件裁决只对提出请求的纳税人有效,不能被其他纳税人所使用或依赖。 此外,私人信件裁决不得在司法程序中作为先例使用或引用。
请将您的信件申请和费用(支票抬头为“费城”)邮寄到以下地址。
费城法务部 (Philadelphia Law Dept.)
费城税务局
Attn: Frances Ruml Beckley
市政服务大楼
1401 John F. Kennedy Blvd., 580室
Philadelphia, PA 19102
费用
有几项与请求私人信件裁决有关的费用。 常设费率为:
- 关于房地产交易税的任何意见为 1,500 美元。
- 任何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意见则为 1,000 美元。
- 加急裁决需增加 2000 美元。 加急裁决在收到完整和适当的请求后 20 天内发布。
例如,如果一个纳税人正在寻求关于房产交易税相关的加急裁决,总费用将是 3500 美元。 该费用应在申请时支付。
撤回您的请求
纳税人可以在裁决发布前随时撤回对私人信件裁决的请求。 在这种情况下,撤回的请求不会使纳税人有权获得费用的退款,除非在收到完整、适当的请求后,该意见在超过 120 个工作日后仍未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