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盎司含糖饮料
征税对象
含糖饮料的经销商。 分销商 是指任何向经销商销售甜饮料的人。 经销商 是指任何零售甜味饮料的人。 分销商示例包括熟食店、餐馆和杂货店,以及医院、学校、非营利性团体和其他。
如果您是费城的甜味饮料经销商,您需要:
- 从注册经销商处购买产品。 通知您的经销商,销售给您的含糖饮料需要缴税。 表明您在费城所处位置的宾夕法尼亚州销售税豁免证书是一个有效的通知。
- 如果您选择不从注册分销商处购买,您必须 成为注册经销商 ,然后直接向费城市申报并缴税。 您有责任 了解您的分销商是否已注册 。
- 如果您从绝不会注册的分销商那里购买产品(例如,国际进口产品),则您必须注册为特别经销商. 对特殊产品进行申报,并向市政府缴纳税款。
如果您是费城的甜味饮料分销商,您可以:
- 注册成为经销商,即使您的地点不在费城。 您的企业将出现在 官方注册分销商名单上 ,费城将共享名单,并向费城的经销商传播。 如果您在费城不从事任何其他业务,则您不会因为注册为经销商而承担其他的费城商业税。
如果您成为了注册经销商,则必须:
- 向您的费城分销商发送确认函,说明您收到了他们关于应税含糖饮料的通知。 分销商的宾夕法尼亚州销售税豁免证书是分销商通知您的有效形式。
- 对于每一笔交易,都需要提供收据,注明交易中供应的含糖饮料的数量以及对该交易征收的税额。 这可以出现在 发票或由费城提供的补充附表 上。
哪些产品需要征税
该税种涵盖了对拟在费城转售的含糖饮料的分销。
甜味饮料
含糖饮料指的不仅仅是苏打水。 它包括任何一种将糖列为成分的非酒精饮料,或将任何其他甜味剂列为成分的非酒精饮料。 甜味剂是否有卡路里或没有卡路里并不重要; "减肥 "和 "零卡路里 "甜味剂被列入 。如果以下任何一种甜味剂被列为成分,则该饮料的分销须缴税:有热量的甜味剂,如蔗糖、葡萄糖或高果糖玉米糖浆;和无热量的甜味剂,如甜叶菊、阿斯巴甜、三氯蔗糖、纽甜、安赛蜜钾(Ace-K)、糖精和advantame。
例子包括苏打水(普通和减肥);非100%水果饮料;运动饮料;加糖的水;能量饮料;预加糖的咖啡或茶;和打算混入酒精饮料的非酒精饮料。
使用“天然”甜味剂(如龙舌兰、蜂蜜或甜叶菊)制成的预包装饮料也在征税范围内。
该税种还包括用于制作饮料的任何糖浆或浓缩物,其中包括作为成分的任何甜味剂。 示例包括苏打水糖浆和饮料混合粉。
更完整的成分清单见 PBT 法规 ,但不可能列出所有可能成为 有热量或无热量甜味剂 的成分 。
重要日期
费城饮料税的申报和缴纳截止日期为每月的 20 日,纳税范围为上一个月的销售。 例如,6 月份销售的含糖饮料的电子申报和缴纳应在 7 月 20 日之前完成。
如果您出于纳税目的进行过登记,那么即使没有商业活动,您也需要每个月申报一次。
税率、罚金和费用
税额是多少?
所分销的含糖饮料每一盎司为 1.5 美分。 虽然浓缩物或糖浆也包括在内,但税率是基于最终生产的饮料,而不是基于原糖浆或浓缩物的数量。
如不按时缴税会怎样?
如果不按时缴税,利息和罚金将会被添加到欠缴的税款中。
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利息的信息,请参见我们的 利息、处罚和费用页面 。
如果您无法缴纳饮料税,请联系费城税务局以商讨签订纳税协议。
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可能会处以 $1,000 的额外处罚,而且您的商业活动执照可能会被吊销。